根据《伤残抚恤管理办法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,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,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、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。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,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1日。
姓名 |
王绪春 |
性别 |
男 |
出生年月 |
1961.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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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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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址 |
湖南省岳阳市经开区西塘镇三桥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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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残时间 |
1980年6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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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残地点 |
中国人民解放军86487部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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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残原因 |
跳高时不慎扭伤左膝关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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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性质 |
因公 |
拟评残疾等级 |
八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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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情况 |
1980年6月1日跳高时不慎扭伤左膝关节 ,于1980年9月18日在空军兰州医院行左膝关节外侧半月板切除术。 |
注: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,不公示;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。
经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(章)
2023 年5月24日
(联系电话:8299353地址: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)
〔2023〕2号 签发人:杨亦农
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李远福同志评定(调整)伤残等级公示情 况的报告
省退役军人事务厅:
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要求,我局对 王绪春福同志拟评定(调整)为 八 级伤残的情况,从 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 1日在经开区西塘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(所在单位或居住地)进行了7个工作日的公示。现公示期满无任何异议。我局认为,其公示结果符合评定伤残等级。
特此报告。
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